2017年,张某给予薛某现金人民币3万元;之后,又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给予薛某宝马X5汽车1辆。截至2019年4月,张某以首付款及向薛某妻子陈某的中信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支付车款,共计人民币 702092.6元。
2019年4月19日,民警以了解薛某车辆刮蹭为由约其到公安机关,2019年4月21日,薛某到公安机关后被传唤到案。
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认为薛某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薛某和张某均对指控事实和指控罪名没有提出异议。
刑事判决书显示,张某一审被判犯对非国有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2万元;而薛某则被判非国有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732092.6元,予以没收。
行贿70多万元,就为了当上一个百度贴吧的吧主,震惊了不少网友。不过此前,也有一桩关于百度贴吧吧主的案件引发了不小的关注。
在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开的一起案件中,郭某在百度贴吧取得"某补习学校吧"和"西安某补习学校吧"的吧主资格后,在上述两个贴吧内,将有关某补习学校的负面帖子置顶。
该补习学校发现上述负面帖子后,便于郭某联系删帖事宜,郭某要求某补习学校以5600元的价格购买上述两个贴吧的吧主资格以便与删帖,该补习学校随即报警,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刚以在信息网络上删除帖子为由,要挟他人,索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